2014年11月2日 星期日

改變選舉,從地方開始


家族政治的陳窠—
責任政治不彰;選民授權與候選人評斷資訊不對等;阻礙人才從政

臺灣實行數十年的地方選舉,和近二十年的全國普選,形式民主的條件皆具備了,但家族政治猶如盤據於主動脈週邊的惡性瘤,它反客為主,不斷接受長年身體的供養、擴張和忽視而肥大,導致所有的養分(資源),必須仰仗其吸收殆盡之後所剩餘者,才能餵養全身,同時也將毒素散佈全身,造成臺灣民主體驅孱弱。翻轉選舉企圖指出這個伴隨我們成長、熟知、忽視,而且不願過問的根本問題,我們必須強調的是:家族政治非當前政治唯一陳窠,但是,是必須面對且危及生命的陳窠!不務力除去,勉強活命一日,民主孱弱無以健全就多一日。

在公私截然區別的民主傳統中,「家族」代表私,「政治」代表公領域,在當代民主體制中,本互不相侵擾,公私領域之隔,凡不涉及公共利益之侵害及法治之綱常者,則公不犯私;經競選擔任公職者,則私領域之利害,也為了避免與公共領域之間有所衝突,則私不犯公。

但我們要指出,臺灣地方選舉當中的家族政治造成的三大弊病:責任政治不彰;選民授權與候選人評判資訊不對等;阻礙人才從政。

家族政治第一個弊病,本源於公私不分,造成家族與政治領域之間的矛盾,為了延續地方的掌控力,渾然將民主體系中根本的公民責任、道德責任、法律責任束之高閣!地方公職與家族聯姻網絡緊密相縛,從未從政治參與之中絕跡,反透過行政權伸進地方資源與黨組織中,不斷延續地方的資源分配者的地位,讓我們熟悉的原因正式因為它不僅是記憶!政治人物在任時曾涉及貪瀆、賄選等案件,併經司法判刑定讞後,又隨即回鍋競選,鄉土劇當中歷久彌新的「家族政治」荒謬劇,如今居然不斷真實上演!

家族政治第二個弊病,則是授權的賦予因「繼承」造成監督困難的不對等關係。家族政治常藉培植二代、三代參選,而藉由上一代推薦,「繼承者」往往可以快速攫取眾人目光。民主政治中普選的根本理念是有限授權、定期授權,並非是無限授權、長久授權,我們難道不是因為專業性、代表性和爭取福祉的能力,來選擇我們的投票對象嗎?但家族血脈的傳遞正是在抹滅這個原則,正是混淆了我們對家族政客「授權與否」的判斷基準,我們要強調,公共事務之專業可藉學習、傳承而獲知,但是家族政治卻是利用上一代塑造的形像,來介入選民「授權與否」的標準。如果候選人形象的授予,是來自於上一代,我們是不是該多評估政治二代呢?如果我們相信專業仰賴認證,那為什麼唯獨在政治上,我們仍可相信家族政治接班人呢?

家族政治的第三個弊病,則是地方政治家族阻礙了流動的機會,也同時反映人才流動的體系高度不健全。傳統上,政黨與服公職兩個管道,是積極追尋政治志業的主要管道,但家族繼承者,正可以跳過上述兩種主要的政治經歷累積,快佔到競選的第一線,而不必經過鍛鍊與篩選。加上前述二弊病所述,家族成員參選,既容易受到家族千絲萬縷的利害網所累,在公眾利益與家族利益之中,也難在上一代塑造的形象迷霧中,驗明虛實,更有甚者,持親族家數的名號來助選。我們要指出,政治家族的年輕成員,在諸般困難下,即便充滿抱負,在各種利益折衝下,仍難全力施展;更等而下之者,家族政治繼承者在參政後,快速地同流合污,成為家族與派閥利益的「年輕守護者」。非政治家族者,要嘛放棄從政,要嘛加入政治家族,功績性的、正式的參政管道,由關係性的、非正式的參政管道所取代,更是民主體制中不樂見。如果政治家族的缺點如此多,也會混淆我們判斷政治能力的標準,那政治家族的現象不除,怎不阻礙地方與政黨的人才拔擢,何以不反映人才體系的流動遲滯?

在臺灣解嚴、普選等形式民主要件完備之後,政治和輿論領域就對家族政治的弊病避而不談,將其地方化、特殊化,要嘛斥為常態,或者任其發展。消極的面向上,抵銷了長期以來民間社會追求民主品質提昇的動能,不欲尋求任何制度化、根本性的變革之道,並以「政治現實」推諉。更甚者是,放任其發展更導致壞的面向延生,讓地方政治更充滿了家族派閥間成王敗寇,而輿論「旁觀者」的角色,一味的道德批判,而無任何做為,更是縱容政治家族的幫凶,也是「地方政治家庭化、私有化,責任政治虛無化,人才流通停滯化」的幫凶!

翻轉選舉認為,對地方政治家族的正本清源之道,正是化私為公,由綁架利益,轉為理念與公共利益優先,并從選制與人才儲訓兩端,重塑政黨成為公眾利益拔擢人才的本源,且在制度上創造可能性,徹除禁止地方政黨參與的法律與技術舊門檻。人民團體法中仍禁止地方性政黨設立,是為法律門檻;選舉制度設計,造就家族政治存在誘因,並阻礙理念型政治人物、政黨涉入地方政治,是為技術門檻,學者長期批評的臺灣地方選制—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(SNTV-MND),其當選門檻之低,正是長期以來地方少數利益可以在草根結構上綁架支持者,政黨的提名與支持,一併成為家族政治盤據地方,造就上下交相賊、龍蛇雜處的環境。所以,翻轉選舉認為,在地方性理念政黨的組織,在法律要件鬆綁後,由理念與公共利益先行的地方性政黨,來取代現有體系中,戕害民主精神的家族政治元素,並在與理念相連的政黨組織所提出的政黨代表名單,佐以地方議會比例代表制,纔能從制度上,回歸政黨政治,破除綁樁和既有勢力的纏結,重新創造地方政治的生機!